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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景区
■ 数字景区建设简介
风景名胜区数字景区建设是风景名胜区数字旅游服务发展的技术基础。 “十五”期间,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支持下,住宅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在187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开展了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动态遥感监测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遥感、GIS技术在行业范围内的普及应用;并在九寨沟和黄山风景名胜区开展了“数字景区”示范工程建设。包括景区自身的办公自动化,以大屏幕、触摸屏等多种技术手段为载体、以多媒体和虚拟现实(VR)等多种技术手段为表现形式的旅游资讯服务,基于视频监控和GPS技术的游客安全监控和指挥调度,旅游目的地资源营销服务等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九寨沟、黄山风景名胜区示范成果的基础上,住宅与城乡建设部(建设部)2006年启动了数字化景区试点建设推广工作,在24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开展数字化景区建设。出台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字化景区建设指南》,提出资源保护数字化、经营管理智能化、产业整合网络化;以“信息带管理、以信息促保护、以信息增效益,全面促进景区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目标。风景名胜区数字化景区建设包括两个层面和两个中心的建设内容,即:基础层、应用层和指挥调度中心、数据中心。基础层涉及通讯网络设施、信息安全保障及基础软件平台;应用层涉及面向各职能部门的应用信息系统,如:环境监测、GPS车辆调度、三台合一”接处警、远程联播、电子门禁等;数据中心实现对业务系统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服务。其中,基础通讯网络设施、景区管理与旅游服务的各类应用系统建设,如:视频监控、GPS车辆调度、医疗救助、电子导游、旅游资源营销、目的地旅游资讯服务等系统都是数字旅游服务重要内容。数字化景区建设的启动,在提高景区自身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同时,为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和创新数字旅游服务模式提供了信息化基础。
■ 建设目标
建设数字化景区,应以数据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为核心,以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为纽带,整合景区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创新管理模式;变分散管理为协同联动,变多级管理为扁平化管理,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实现“资源保护数字化、经营管理智能化、产业整合网络化”,以信息带管理、以信息促保护、以信息增效益,全面促进景区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总体框架
■ 建设原则
数字化景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试点景区应结合自身特点,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兼顾大局,统一标准,规范建设。为实现全行业管理和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管理合力和规模效应,在建设过程中,应共同遵循以下建设原则:
  • 总体部署,分步实施:
  • 试点景区要按照建设部的总体部署,做好数字化景区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工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近期和远期建设目标,在城建司的指导下,分阶段逐步实施,确保数字化景区建设取得成效。
  • 统一标准,保障共享:
  • 数字化景区重点建设项目,要按照建设部统一标准,实施规范建设,确保实现行业管理的信息共享。
  • 整合资源,集约发展:
  • 对于关系到全行业资源整合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部将统一协调或组织建设,打造行业品牌,形成管理合力,实现规模效应。
  • 突出重点,先急后缓:
  • 各景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数字化景区建设总体方案。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建设景区资源保护和经营管理需求迫切、投资小见效快的重点建设项目。
  • 实用可靠,适度先进:
  • 系统建设要注重实效,在技术选型方面要注意选择技术成熟度好,实用可靠并适度先进的技术。避免盲目引用不成熟的新技术,造成建设资金浪费。
  • 创新机制,市场运作:
  • 数字化景区建设要注重产业化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引入市场运作机制,促进资源保护与旅游服务产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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